人事处副处长职责
在处长的领导下,协助处长对本部门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,并向处长负责。
一、协助处长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、职工教育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和治安综合治理,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。
二、协助处长制定好本处工作的规划和安排。
三、协助处长做好人事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制
四、协助处长组织起草学校有关人事管理、分配等规章制度,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。
五、协助处长对人事处各科室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,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干部的考察和培养工作。
六、认真审阅并及时处理处长下达和分管科递交的各类报告、文件、报表,协助处长做好来信来访工作。
七、分管人力资源管理科、离退休办公室日常工作。及时按学校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,制定并落实教师队伍建设规划、人才引进计划,落实好离退休人员有关待遇。
八、协助校“关工委”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。
九、处长不在时,副处长负责人事处的日常工作。
十、完成校领导或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